期货知识

期货机构持仓(期货机构持仓量)

期货机构持仓(期货机构持仓量)是指在期交所注册的具有期货经纪营业资格的会员、客户、会员及客户,期货经纪机构处置期货营业的投资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期货合约到期处置,其期货交易其实不转移给期交所。期货机构的持仓次要是持有对应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商品期货合约。

国内商品期货有几十个品种,有差别的合约规定,每个合约到期日的日子也差别。所以在我国期货市场差别合约上要按照所持仓量的大小和成交量几来判断合约量。

每个品种所需要的商品期货合约量可能是差别的,并且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所需要交的尺度也差别,比力常见的就是有两种,一种是交易所规定的数量上限,另一种是交割月份上限。上期所规定,通俗商品期货投资者不克不及持仓进入交割月,需要在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交割日)之前平仓。

一般来说,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交割日)的最初交易日是持仓的最初一个交易日。但是在交割月中,交易所会将所持仓逐月调整为上一交易日,但是因为天然人客户不克不及持仓进入交割月,所以会按照本身的前提将交割月调整为交割月,或者是将合约在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交割日)停止交割。